黑龍江省隆迪礦山設備檢測有限公司是依據《安全生產法》、《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管理辦法》等法律規定,經黑龍江省應急管理廳批準,成立的礦山在用設備安全檢測檢驗技術服務中介機構,是具備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和第三方公正地位的法人實體。
公司注冊資金500萬元,固定資產1066萬元,在職員工28人,具有與檢測校準范圍和任務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 26 名,其中,具有中級及以上注冊安全工程師 12 名,占比 46 %;具有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19 名,占比 73 %,高級技術職稱 9 名,占比 34 %。公司擁有檢測儀器設備400余臺(套)。
黑龍江省隆迪礦山設備檢測有限公司取得了黑龍江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的計量認證證書(證書有效期至2022年8月22日)和黑龍江省應急管理廳頒發的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資質證書(證書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0日),具備了專業安全檢測機構的全部資質條件,可承擔礦山采選企業危險性較大設備設施的安全檢測檢驗任務。公司辦公實驗場地千余平方米,具有符合法定實驗室要求的《質量手冊》、《程序文件》 、《作業指導書》和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及及健全的職能部門。
公司主要承擔非煤礦山在用設備的委托檢驗任務,并為有關部門提供監督檢驗。公司成立以來,以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為檢測依據和準則,堅持“方法科學、行為公正、結果準確、服務優質、持續改進”。的方針,不斷提高檢測水平和能力,本著誠信共贏的理念,憑借公正科學的檢測數據,為廣大客戶提供可以信賴的服務。
公司鄭重承諾:
1.黑龍江省隆迪礦山設備檢測有限公司檢驗檢測工作以法律、法規為準繩,以技術標準為檢驗依據,獨立于所從事的檢驗檢測活動所涉及的利益相關方,獨立公正的開展檢驗檢測活動,不受任何可能干擾技術判斷因素的影響,客觀事實的出具檢驗結果,確保檢驗數據和結果不受其他組織或者人員的影響。
2.黑龍江省隆迪礦山設備檢測有限公司承諾為每一位客戶提供非歧視性的、公正的、及時的服務,按照與客戶合同約定期限,按時出具檢驗報告。我公司所出具檢驗檢測報告時,檢驗檢測項目及報告完成時間按照與客戶合同的約定執行,保證數據客觀,內容真實,檢驗檢測方法適用,所依據標準或技術文件版本現行有效。
3.黑龍江省隆迪礦山設備檢測有限公司全體人員承諾:不從事參與和檢驗工作相關的經營活動,不在其他檢驗檢測單位(含有利益關系的相關單位)兼職、任職;不參與任何干擾本公司檢驗檢測判斷的獨立性、公正性和誠信度的活動;不參與和本公司檢驗檢測項目或者類似的競爭性項目有關系的產品設計、生產、研制、供應、安裝、使用或者維護活動;不將受檢單位的樣品、資料、數據等技術秘密和商業機密提供給其他單位或用于自身技術開發。
4.黑龍江省隆迪礦山設備檢測有限公司認真履行檢驗機構的責任和義務,不擅自發布消息,以維護國家利益。
5.負責制定公司質量方針和目標,主持建立管理體系,確保管理體系要求融入檢驗檢測的全過程;確保管理體系所需的資源,實現其預期結果;運用過程方法建立管理體系和分析風險、機遇,組織質量管理體系的管理評審。